欢迎来到北京中力创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0307-800
 
 

北京市热水锅炉厂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

网址:www.adore-japan.com      更新时间:2018-03-28 14:25    浏览次数::563次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热水锅炉厂因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书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12月27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2号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为88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2017年4月1日后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80毫克/立方米)。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处罚如下:责令十日内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热水锅炉,大气污染防治



上一篇:西安环保临潼分局召开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会

下一篇:购买大面积采暖用电锅炉的注意事项

TAG: 热水锅炉  

更多相关内容
网站首页 |  锅炉产品 |  供暖服务 |  中创简介 |  锅炉资讯 |  行业动态 |  公司新闻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座机:86-10-59625220/21/23/26/27/29

传真:86-10-59625221-1162

邮编:100022

邮箱:admin@chinazhongchuang.cn

地址:北京市东四环中路78号大成国际中心二号楼A709室

  • 中创服务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