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冷凝热水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网址:www.adore-japan.com 更新时间:2019-06-27 15:41 浏览次数::152次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冷凝热水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冷凝热水锅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1906002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35432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
联系方式:夏辕 022-58387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22-2354326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受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托,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冷凝热水锅炉采购项目实施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1、 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冷凝热水锅炉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TGP201906002G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南河工业园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规模:购置安装冷凝热水锅炉设备2台,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2.4 招标范围:购置安装冷凝热水锅炉设备2台,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3、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 06月28日至2019年 07月04 日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2. 投标单位须是能够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3. 投标单位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①投标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非本国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楼31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投标单位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公开招标的项目。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财库【2019】19号)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财库【2019】18号)实施优先采购评标方法。
5.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下一篇:热水锅炉节能使用管理方法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