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按蒸发量给予奖励
网址:www.adore-japan.com 更新时间:2017-01-16 14:34 浏览次数::194次
为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能源消费变革,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加大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的推进力度,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新机制,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推进全省电能替代工作,助力大气污染治理,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经信电力[2016]568号)。
文件中提出要加大用电扶持力度。对于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改造项目按照蒸发量给予电量奖励。大工业锅炉每蒸吨奖励谷段电量31万千瓦时,一般工商业蓄能式电锅炉每蒸吨奖励谷段电量27万千瓦时,直热式电锅炉每蒸吨奖励谷段电量12万千瓦时。
鼓励用户使用低谷电量,促进削峰填谷,对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的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按其电锅炉低谷使用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078千瓦时;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按其电锅炉低谷使用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067千瓦时。奖励电量限于电锅炉低谷对段使用,并且单独计量。实施电锅炉替代的用户,优先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其电锅炉使用的低谷电量可作为直接交易电量。
优化接入工程服务。各地供电公司应对用户的电能替代项目主动介入、优化服务。用户因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增容而引起的lOkV(20kV)及本部城区低压线路接入改造工程,由供电公司负责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