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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电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网址:www.adore-japan.com      更新时间:2018-02-27 14:40    浏览次数::516次

  2018项目-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2018年电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2018年电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2018年电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2018XTFZB-001),招标人为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资金来自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工期: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日(日历日)完工(含锅炉安装调试)。

  2.2质保期:叁年(从锅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3招标范围: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中心2018年电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范围:3台电蒸汽锅炉,蒸汽量2T/H,电压380V,功率1600KW,蒸汽温度185度,蒸汽压力0.7-1MPa,热效率99%(详细参数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2.5交货及安装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6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份额:100%,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推荐经济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经济得分相同时,优先推荐商务技术得分较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经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也出现一致,则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A级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若投标人为非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及以上)资质(锅炉),还须提供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时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A级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3.1.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或由主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5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含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4信誉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5.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5.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5.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5.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5.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9被责令停业的;

  3.5.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14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保证金:20000元。

  特别提醒:请符合公告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910713224

  E-mail:zbcg001@163.com

电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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