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网址:www.adore-japan.com 更新时间:2018-03-22 14:55 浏览次数::109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部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PM2.5的重要前体物,氮氧化物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全国各地区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同时,还陆续出台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
锅炉如何实现低氮排放?
目前市面上在用锅炉想实现低氮改造,主要有三种措施:(1)更换锅炉,(2)更换燃烧器,(3)在用锅炉进行烟气处理。
一、更换锅炉
宜选择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生成的锅炉,目前市面上技术最先进最成熟的是采用全预混燃烧的冷凝燃气锅炉,通过多功能燃气/空气比例控制阀,将燃气和空气按照适当的比例充分混合后,再点火燃烧。合适的燃气空气比将使得燃气充分燃烧,过剩空气系数控制在1.2-1.3左右,不仅能够使烟气中的水蒸气冷凝,释放其中的潜热,而且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从源头控制氮氧化物的生成。
二、更换燃烧器
锅炉燃烧器的更换、改造和调试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锅炉安全性能的影响,应由燃烧器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单位负责。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安全风险警示的通告”,写明: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方式多样,技术复杂,为了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经专家分析论证,综合安全、环保影响因素,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7.0MW(蒸发量10t/h)以上的在用锅炉,不建议采用预混燃烧的改造方式;
2.对于中心回燃锅炉,不建议采用更换燃烧器的改造方式;
3.对于在用锅炉,不建议采用直接改造燃烧器的改造方式。
三、在用锅炉进行烟气处理
将已经生成的氮氧化物通过某种手段再还原为氮气,目前主要有燃料再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但在实际监测中,氮氧化物排放可控性较差。
拓展阅读:西安市环保局印发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通知及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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