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锅炉安全操纵规程
网址:www.adore-japan.com 更新时间:2017-01-05 17:01 浏览次数::18次
1、目的
保障生活锅炉的安全操纵,避免发生各种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活锅炉。
3、操纵规程
3.1生活锅炉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3.2锅炉投用前应经当地劳动部分鉴定合格,具备压力容器使用合格证。
3.3锅炉点火前检查水位以及送引风机有无磨损和电缆完好情况。
3.4随时监视压力、温度和燃烧情况,正确调解各种参数,做到煤能完全燃烧,压力表不超压,温度计不超温。
3.5做好锅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3.6随时检查锅炉进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发现题目及时停炉检验,严禁在锅炉有压力和水温大于40℃时更换部件或检验。
3.7随时检查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等的运转情况,出现磨损或噪声较大时应停机检验。
3.8锅炉房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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